2017年12月12日 14:00:00开始,领完即止
2017年12月12日 19:00:00开始,领完即止
用户的淘宝会员账号所绑定的支付宝账号须通过实名认证,并开启余额支付功能,否则不能中奖。
1.活动玩法:2017年12月12日14:00:00及19:00:00两个时间点从手机淘宝客户端首页进入淘宝1212主会场活动页面,即有机会通过抽奖获得1212现金红包(面额:1元、2元、5元、10元)或其他奖品(其他奖品为:30元飞猪高星酒店联合券、15元国内机票直减券、35元国际机票直减券、30天优酷体验会员卡)。
2.同一用户在2017年12月12日最多只能获得一个奖品。 (同一用户,是指淘宝账户、支付宝账户、收货人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IP地址等与用户身份相关的信息,其中任意一项或数项存在相同、相似、通过特定标记形成批量信息、或其他非真实有效等情形的,均将被认定为同一用户,按活动规则中的同一用户处理)。
3.用户中奖后,会在随即跳出的页面中显示中奖情况(包括所获得的奖项、对应面额等信息)。奖品发放可能因为服务器拥堵等原因出现延迟,最晚将于获取后2个小时内发送到中奖用户的淘宝账户。
4.活动期间,用户的淘宝会员账号若没有绑定支付宝账户或者支付宝账户余额功能关闭,则不能中奖。余额支付是否关闭查询地址:https://my.alipay.com/portal/account/paymentset.htm
1212现金红包是用户通过参与淘宝平台或商家活动获得的用于购物时享受货款折扣优惠的通用型红包。获得1212现金红包的消费者可以根据本规则,以无门槛的条件在淘宝特定商家购物消费时按照1212现金红包面额直接享受对应的折扣权益。
1.红包发放规则
(1)红包数量及更多红包详情请登陆“手机淘宝-我的淘宝-卡券包-红包“进行查看。
2.红包使用规则
(1)系统将根据红包面额大小(红包面额较大的红包优先使用)在订单提交页面自动计算符合使用条件的1212现金红包进行折价,单次提交订单最多可使用10个红包,1个1212现金红包可拆分多次使用。
(2)1212现金红包仅限在2017年12月12日00:00:00至2017年12月12日23:59:59期间使用,逾期未用作废。
(3)1212现金红包仅限在淘宝网(飞猪平台、淘宝外卖平台不适用)购买实物商品使用,网游及QQ(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话费通信(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其他虚拟类目”等类目商品无法使用。具体无法使用商品类目详见https://pages.tmall.com/wow/act/18132/khc12-2017-ban?spm=a312d.7832054.0.0.6d8c3d288l7mOS
(4)1212现金红包只能用于抵扣商品金额,不能用于如运费、服务费等非商品金额的抵扣。订单金额至少高于红包面额0.01元(不包含邮费)。
(5)1212现金红包既可以用于单件商品的付款,也可以在多件商品(所有商品皆在该红包的使用范围内)合并付款时享受折扣优惠。
(6)不支持1212现金红包的特殊交易类型及场景有:货到付款、多阶段付款(预售除外,1212现金红包支持预售尾款合并支付)、无卡支付业务、线下门店支付、游戏视频网站的一键支付业务、二手、拍卖、秒杀、天猫国际代购、影视会员业务、车秒贷、卖全球、外部商户独立担保交易业务等。
(7)1212现金红包不得提现,不得转赠他人,不得为他人付款。
3.红包退款规则
(1)使用1212现金红包的订单若发生退款或关闭,可退金额及红包可退面额以消费者退款页面的信息为准,12月12日当天退回的红包,仅限12月12日当天使用,逾期失效;12月13日0点后退回的红包在2017年12月27日23:59:59前仍可使用,逾期失效。
(2)退回后的红包可以通过手机淘宝“我的淘宝-卡券包—红包”查看, 退回的1212现金红包在有效期内使用条件不变。
1.在参与本次活动、获取和使用1212现金红包等权益过程中,如用户存在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套现、机器作弊、刷信誉),淘宝将取消用户的中奖资格,并有权撤销相关违规交易、收回1212现金红包(含已使用的红包及未使用的红包)等奖品,同时淘宝将依照相关规则进行处罚。
2.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则淘宝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
3.淘宝可以根据本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公布后依法生效。
1.飞猪高星酒店联合券”使用说明:
(1)使用有效期:自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31日,逾期未使用,将自动作废。
(2)飞猪高星酒店联合券”使用规则如下:
会员预订自预订之日起未来90天内入住,且带有“高星酒店券”标识的酒店信用住商品时,使用该券可享受首晚房费立减优惠30元。
首晚房费的界定标准如下:
a)会员在PC端预订酒店的,首晚房费为点击“预订”或“马上预订”后,“客房信息”页面“每天价格”中的首日价格。
b)会员在无线端预订酒店的,首晚房费为点击“预订”后,“费用明细”页面的首日价格。
(3)“飞猪高星酒店联合券”不可与飞猪其他任一优惠活动叠加(如通过其他活动获得的酒店信用住红包或优惠不能叠加抵用)。
(4)飞猪高星酒店联合券”不得提现、不得找零、不得拆分、不得转赠他人使用。
(5)每次“提交订单”只能使用一张“飞猪高星酒店联合券”。
(6)已使用该券的订单,若全额退款,且该券仍在有效期内的,则退款成功后该券将退回会员账户,使用有效期不变;若部分退款或本券有效期之外发生退款,所使用的该券不再退还。
(7)若因会员的淘宝账号未绑定支付宝账户、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功能关闭、未开通信用住服务、信用住服务被终止等,导致会员未收到或无法使用权益券的,该券不退不补。
(8)若会员在规定时间内取消信用住订单,本券解冻并返还(本券使用有效期不变);若信用住订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取消,或者依照取消规则不能取消,且会员未如约入住的,本券不返还并按预订页面提交的房费金额进行扣款(具体以预订页面显示的金额为准)。
(9)会员离店后如遇到支付宝扣款失败情况,须会员在收到结账通知的72小时内进入飞猪无线端订单详情页完成消费金额的支付,若未如期支付,则订单不再享受优惠,会员须按优惠前的房费进行支付。
(10)在获取和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作弊、恶意套现、刷取信誉、虚假交易等),飞猪将取消活动资格,同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其关联支付宝账号及淘宝账号将不得再次预订信用住商品,必要时飞猪将追究违规会员的法律责任。
(11)飞猪可以根据本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并于公布时即时生效。
2.“30天优酷体验会员卡”使用须知:
(1)权益激活有效期:优酷体验会员卡需至手机淘宝-卡券包-会员卡激活,自中奖之日起30天内激活有效。
(2)权益使用有效期:优酷体验会员卡激活后使用有效期30天。
(3)权益使用说明:
a.参与互动城活动即有机会获得30天优酷体验会员,体验会员包含免广告和优酷少儿英语启蒙系列-多纳乐园观看权益
b.用户可进入手机淘宝客户端-我的淘宝-卡券包-会员卡,通过淘宝账号绑定激活或已有优酷账号绑定激活领取30天优酷体验会员权益。
c.如何使用权益:使用淘宝账号第三方登录优酷或使用手机号动态密码登录,即可享受优酷会员免广告等多项权益。
淘金币宝箱展示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11日
淘金币宝箱内现金红包使用时间:2017年12月12日
仅可通过移动端参加活动,手机淘宝客户端(iOS6.0.0及以上或Android 6.0.0及以上版本)。
1.淘金币宝箱展示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12日,每天10:00:00、12:12:00、16:00:00、20:00:00开始展示
2.淘金币宝箱展示位置:
(1)2017年12月1日-12月8日期间,宝箱提醒将随机展示于2017年淘宝双12活动主会场页面、特色路线会场页面,进入会场页 面的内容详情页,可看到宝箱。淘金币宝箱透出示例如下(仅供参考,最终样式以实际页面为准):
(2)2017年12月1日-12月12日期间,宝箱将随机展示在2017年淘宝双12活动卖家店铺的淘宝双12活动承接页面。淘金币宝箱透出示例如下(仅供参考,最终样式以实际页面为准):
3.淘金币宝箱领取限制:淘气值400分及以上的用户,在每个活动时间点最多可找到3次淘金币宝箱。打开淘金币宝箱随机抽奖,有中奖和未中奖两种结果。
4.淘金币宝箱奖品:5个淘金币、10个淘金币、50个淘金币、1212个淘金币、1元现金红包、2元现金红包、5元现金红包、1212元现金红包等。
5.用户的淘宝会员账号所绑定的支付宝账号须通过实名认证,并开启余额支付功能,否则不能获得现金红包。
1.淘金币发放规则:抽奖获得的淘金币,将在2小时内发放到用户的淘金币账户,用户可登录:
“手机淘宝—领金币—我的—金币明细”查看已领取详情或
“淘宝网—领淘金币抵钱—我的淘金币—我的资产清单”查看已领取详情。
2.现金红包发放规则:抽奖获得的现金红包,将在2小时内发放到用户的淘宝账户,用户可登陆:
“手机淘宝—我的淘宝—卡券包—红包”查看已领取详情或
“淘宝网—我的淘宝—我的优惠信息—红包”查看已领取详情。
1.淘金币使用规则:
用户获得的淘金币,与其他渠道获得的淘金币使用规则相同,用户可登陆:
“手机淘宝—领金币—我的—金币攻略”查看金币使用规则或
“淘宝网—领淘金币抵钱—金币攻略”查看金币使用规则。
2.现金红包使用规则:
(1)系统将根据红包面额大小(红包面额较大的红包优先使用)在订单提交页面自动计算符合使用条件的现金红包进行折价,单次提交订单最多可使用10个红包,1个现金红包可拆分多次使用。
(2)现金红包仅限在2017年12月12日00:00:00至2017年12月12日23:59:59期间使用,逾期未用作废。
(3)现金红包仅限在淘宝网(天猫、飞猪平台、淘宝外卖平台不适用)购买实物商品使用,网游及QQ(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话费通信(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其他虚拟类目”等类目商品无法使用。具体以实际下单页为准)。具体无法使用商品类目详见 :
(4)现金红包只能用于抵扣商品金额,不能用于如运费、服务费等非商品金额的抵扣。订单金额至少高于红包面额0.01元(不包含邮费)。
(5)现金红包既可以用于单件商品的付款,也可以在多件商品(所有商品皆在该红包的使用范围内)合并付款时享受折扣优惠。
(6)不支持现金红包的特殊交易类型及场景有:货到付款、多阶段付款(预售除外,现金红包支持预售尾款合并支付)、无卡支付业务、线下门店支付、游戏视频网站的一键支付业务、二手、拍卖、秒杀、天猫国际代购、影视会员业务、车秒贷、卖全球、外部商户独立担保交易业务等。
(7)现金红包不得提现,不得转赠他人,不得为他人付款。
3.现金红包退款规则:
(1)使用现金红包的订单若发生退款或关闭,可退金额及红包可退面额以消费者退款页面的信息为准,12月12日当天退回的红包,仅限12月12日当天使用,逾期失效;12月13日0点后退回的红包在2017年12月27日23:59:59前仍可使用,逾期失效。
(2)退回后的现金红包可以通过手机淘宝“我的淘宝-卡券包—红包”查看, 退回的1212现金红包在有效期内使用条件不变。
淘宝双12大促5元店铺红包领取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12日
淘宝双12大促5元店铺红包使用时间:2017年12月12日
1.5元店铺红包仅限在发行红包的淘宝店铺中使用,且对全店商品通用(除虚拟、生活服务等类目商品及其他特殊交易定制商品外);
2.订单金额至少高于红包面额0.01元(不包含邮费);
3.店铺红包只能用于抵扣商品金额,不能用于如运费、服务费等非商品金额的抵扣;
4.店铺红包可与以下工具同时叠加使用:跨店满减、淘金币、集分宝、支付宝红包等(具体以实际下单页为准);
5.使用条件:一个店铺的一个订单中最多可使用一张店铺红包;
6.店铺红包不得拆分,不得转赠他人,不得为他人付款;
7.店铺红包只能在活动期间使用,逾期作废。
1.活动期间,用户可在活动会场、商品详情页、购物车等渠道领取。
2.红包面额及领取数量:店铺红包面额为5元。一个买家账号在一个店铺最多可以领取5张,其中4张可直接领取,1张需要关注/收 藏该店铺后由系统赠送。一个买家账号里的卡券包优惠券数量上限为50张,买家可能因卡券包优惠券数量达到上限而无法继续领取店铺红包,但在卡券包里的优惠券使用后,即可继续领取店铺红包。
3.5元店铺红包领取后直接发送到用户的淘宝账户,用户可登录:
手机淘宝:“我的淘宝—卡券包—网店优惠券“查看已领取店铺红包详情;
电脑端:“我的淘宝—我的优惠信息—优惠卡券”查看已领取店铺红包详情。
1.如买家针对使用店铺红包的订单发起全额退款(交易状态为订单关闭),且退款完成时该店铺红包还在使用有效期内,则该店铺红包退还至买家账户;若退款完成时该店铺红包已过期的,则该店铺红包不退还;部分退款时,店铺红包不退还。
2.如买家针对使用店铺红包的订单发起退款申请,现金退款额度以实际支付金额为限,即退还减去店铺红包分摊抵扣金额后的实际金额。
如买家一笔订单购买A商品40元+B商品60元,使用店铺红包5元,实际支付95元=A商品38元+B商品57元。 买家发起全额退款,退还95元(如红包还在使用有效期内,同时退还5元店铺红包)。买家仅发起A商品全额退款,退还38元(属于部分退款,店铺红包不退)。买家仅发起B商品全额退款,退还57元(属于部分退款,店铺红包不退)。
淘宝双12跨店满减使用时间:2017年12月12日
1.满减档位:2017年淘宝双12跨店满减一共4个档位:满200元减20元、满300元减20元、满500元减5元、满1000元减50元,具体以淘宝店铺实际商品详情页展示为准。
2.使用条件:同档位满减商品,可在同一店铺或跨店享受优惠,优惠可叠加,上不封顶。
3.使用范围:设置了跨店满减的淘宝卖家全店商品都支持抵扣,同满减档位的跨店铺商品也都支持抵扣(虚拟、生活服务等类目商品及其他特殊交易定制商品除外),具体以实际下单页面为准。
4.抵扣范围:跨店满减只支持商品价格费用抵扣,运费、服务费等其他非商品价格费用不在跨店满减抵扣范围内。
5.优惠叠加: 在满足使用条件的前提下,跨店满减可与以下优惠同时使用:单品级优惠(单品宝等)、店铺级优惠(满就送等)、卡券类优惠(三选一:店铺优惠券、商品优惠券、店铺红包)、淘金币、红包等。 优惠叠加顺序为:单品级优惠工具(默认生效优惠力度最大的工具)> 店铺级优惠工具(一笔订单仅可选择一个店铺级活动,如店铺宝里的单店满减)> 卡券类优惠工具(包含商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店铺红包,同一店铺只能使用一种卡券。同一店铺同一订单只能使用一张店铺优惠券或店铺红包;同一店铺同一订单中的商品,对应商品的商品优惠券只能使用一张)> 跨店优惠 > 淘金币 > 红包 (具体以实际下单页面为准)。
单笔订单支付/多笔订单(含跨店铺)合并支付的货款总额(不包括运费、运费险、增值服务等非商品金额,下同)去除单品优惠、店铺优惠、卡券类优惠等优惠金额后,仍符合跨店满减条件的,可使用跨店满减。
举例如下:
(一)店铺红包与跨店满减使用顺序。A店铺满减档位为满200元减20元,若订单金额为250元,消费者有1张5元店铺红包,则可抵扣金额和抵扣顺序为,先抵扣5元店铺红包,再抵扣20元跨店满减。
(二)店铺红包与店铺优惠券使用逻辑。A店铺满减档位为满200元减20元,若订单金额为250元,消费者有1张5元店铺红包和1张10元店铺优惠券,则可抵金额和抵扣顺序为,先抵扣10元店铺优惠券(同一店铺同一订单只能使用一张店铺优惠券或店铺红包),再抵扣20元跨店满减。
6.使用逻辑: 跨店满减在单店使用时需满足满XX元减XX元的条件才能抵扣;若多家店铺满减档位完全一致, 跨店满减则可跨店凑单使用,按照商品金额比例分摊。
举例如下:
(一)多个店铺同个满减档位。A店铺、B店铺、C店铺满减档位均为满200元减20元。若A店铺订单金额为300元,B店铺订单金额为200元,C店铺订单金额为100元,则订单总金额为600元,跨店满减可叠加,上不封顶,故该笔订单达到满600元减60元,可抵金额为60元;如果该消费者有A店铺5元红包,B店铺的5元店铺红包,则订单总金额为590元,跨店满减为满400元减40元,跨店满减可抵扣金额为40元。(用户可以自行选择是否使用店铺红包,如用户两个店铺红包都不使用,则跨店满减为600减60)
(二)多个店铺不同档位。A店铺满减档位为满200元减20元;B店铺满减档位为满200元减20元;C店铺满减档位为满300元减20元,若A店铺、B店铺、C店铺订单金额均为200元,因A店铺和B店铺为同个满减档位,A店铺和B店铺订单合计金额为400元,达到满400元减40元,可抵扣金额为40元,C店铺未达满减档位;若A店铺、B店铺、C店铺订单金额均为300元,A店铺和B店铺订单合计金额为600元,达到满600元减60元,可抵扣金额为60元,C店铺订单金额为300元,达到满300元减20元,可抵扣金额为20元,总共可抵扣金额为80元。
消费者申请退款,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消费者下单未付款时,交易关闭跨店满减不生效。
(二)部分退款:消费者部分订单退款成功,根据满减档位按比例退还。
例: A店铺订单金额200元,B店铺订单金额110元,A店铺和B店铺满减档位均为满300元减20元,订单总金额310元,买家共付款290元。买家在A店铺的订单退款成功,系统按照实际折扣率计算(290/310)*A店铺200元订单的逻辑折算给予消费者退款金额。
(三)全额退款:消费者订单退款成功,根据订单付款金额退还。
淘宝双12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领取时间:2017年12月9日-12月12日
淘宝双12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使用时间:2017年12月12日
1.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展示位置: 手机淘宝—双12主会场—各行业分会场和主会场七巧板下位置随机展现。
2.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展示时间:
2017年12月9日-12月10日期间,每天09:45:00-10:30:00、15:45:00-16:30:00、21:45:00-22:30:00;
2017年12月11日-12月12日期间,每天09:45:00-10:45:00、15:45:00-16:45:00、17:45:00-18:45:00、
19:45:00-20:45:00、20:45:00-21:45:00、21:45:00-22:45:00
3.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领取时间:
2017年12月9日-12月10日期间,每天10:00:00、16:00:00、22:00:00;
2017年12月11日-12月12日期间,每天10:00:00、16:00:00、18:00:00、20:00:00、21:00:00、22:00:00。
4.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领取限制:
(1)同一个用户id在同一店铺,只能领取一张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
(2)同一个用户id在不同店铺,最多可以领取20张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
5.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领取后直接发送到用户的淘宝账户,用户可登录:
手机淘宝:“我的淘宝—卡券包—网店优惠券“查看已领取详情;
电脑端:“我的淘宝—我的优惠信息—优惠卡券”查看已领取详情。
1.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为店铺优惠券,仅限在发行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的淘宝店铺中使用,且对发券店铺全店商品通用。
2.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只能用于抵扣商品金额,不能用于如运费、服务费等非商品金额的抵扣。
3.使用条件:一个店铺的一个订单中最多可使用一张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且订单金额需要达到优惠券的使用门槛,具体优惠券的使用门槛可在手机淘宝-网店优惠券内查看。
4.在满足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可与以下工具同时使用:单品级优惠(单品宝等)、店铺级优惠(满就送等)、跨店优惠、淘金币、现金红包、支付宝红包等。
优惠叠加顺序为:单品级优惠工具(默认生效优惠力度最大的工具)> 店铺级优惠工具(一笔订单仅可选择一个店铺级活动,如店铺宝里的单店满减)> 卡券类优惠工具(包含商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店铺红包,同一店铺只能使用一种卡券。同一店铺同一订单只能使用一张店铺优惠券或店铺红包;同一店铺同一订单中的商品,对应商品的商品优惠券只能使用一张)> 跨店优惠 > 淘金币 > 现金红包 > 支付宝红包(具体实际以下单页为准)。
5.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不得拆分,不得转赠他人,不得为他人付款。
6.店铺大额渠道优惠券只能在活动期间使用,逾期作废。
若使用店铺大额优惠券的订单发起全额退款(交易状态为订单关闭),且退款完成时该店铺大额优惠券还在使用有效期内,则该店铺大额优惠券退还至买家账户;若退款完成时该店铺大额优惠券已过期的,则该店铺大额优惠券不退还;部分退款时,店铺大额优惠券不退还。
1.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重大灾害事件、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等)导致活动需要停止或调整的,淘宝、淘宝店铺无需向用户进行赔偿或补偿。
2.活动期间,如用户存在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机器作弊),淘宝将取消用户的活动参与资格,并有权依照淘宝相关规则进行处理。
3.淘宝可根据活动举办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活动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规则页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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