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官方公告]针对买家购物新增30天无忧退货服务保障

2017-06-21 16:18:01  浏览:4336  作者:疯狂小编

淘宝官方新发出公告是针对买家的,部分商品将支持30天退货无忧服务。以下是公告内容

一、服务介绍

1、“30天无忧退货”是指消费者在天猫购买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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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30天无忧退”标识的电器类商品时,消费者在签收商品之日起30天内(按照物流签收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720小时为30天,签收时间以物流官方签收信息为准,下同),符合服务申请条件的,消费者可选择 “30天质量问题无忧退”退款原因发起退款,由服务商提供预约免费上门鉴定和上门退货的服务。

2、服务申请条件

1)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填写的收货地址在服务区域范围内

2)消费者在签收商品之日起30天内商品主体出现质量问题(不包含人为损坏的情形,商品主体是指主机和非配件。)且消费者退款原因选择“30天质量问题无忧退”;

3)消费者预约上门取件地址在服务区域范围内(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成都、重庆、天津、西安、 武汉、长沙、郑州、 福州、厦门、泉州、青岛、沈阳、东莞、佛山、温州、金华、济南、大连、石家庄、南昌、合肥。);

4)申请“30天无忧退货”服务的商品需与订单信息一致.

二、服务流程

三、费用说明

消费者无需额外支付上门取件和商品质量鉴定的费用;

四、特殊说明

1、若有赠品或/和纸质发票,则需一并退还给商家。赠品遗失或破损、发票遗失不影响商品退货。赠品破损或遗失作折价处理,发票遗失由买家承担相应税款;

2、如出现以下情形,消费者将无法享受“30天无忧退货“服务:

1)退货商品与实际申请30天无忧退货服务订单的商品不一致;

2)因消费者使用、保管、维修不当等原因造成商品损坏的;

3)同一子订单已享受过一次“30天无忧退货”服务;

4)滥用“30天无忧退货”服务发起退货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以获利为目的,非基于实际消费需求而发生的交易等情形)。

五、服务投诉路径

电脑端:“已买到的宝贝”-“退款管理/维权管理”- “一键求助”;

手机端:“我的淘宝”-“我的订单”-“退款/售后”- “一键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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