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禁止售卖野生动物,一经发现将采取删除并扣B类12分处理

2020-10-28 16:20:19  浏览:8153  作者:疯狂美工萱萱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我们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起因是因为食用野生动物导致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禁售公告】关于蛇、蟒、松鼠、蜥蜴等野生动物的禁售管理公告

亲爱的淘宝/天猫会员: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平台一直致力于野生动植物及生态环境的相关保护,并在平台禁售规则中明确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作为平台野生动植物禁售目录的直接参照。故平台将对蛇、蟒、松鼠、蜥蜴等若干物种的活体、死体及制品做禁售管控。

1、所有野生动物及其相关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写明是“野生”、“野味”的动物及其相关制品,采取删除商品的处理。

以野兔举例,需要处理的商品如下图所示:

 

2 、禁止发布松鼠科、竹鼠科等活体及其制品。

 

3、禁止发布所有鬣蜥科、蛇蜥科、避役科、绳蜥科、睑虎科、毒蜥科、美洲鬣蜥科、蜥蜴科、美洲蜥蜴科、巨蜥科、异蜥科、石龙子科,以及壁虎科大壁虎、吐鲁番沙虎等活体及其制品。

4、禁止发布所有蛇目,包括游蛇科、蚺科、蟒科等活体及其制品。

相关名录请查看: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复制链接查看)cites.org.cn/citesgy/fl/201911/t20191111_524091.html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整改建议】

平台禁止发布相关商品,请自检自查店铺,及时删除相关商品。

【处罚规则】

淘宝网将根据 《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十六)动植物及动物捕杀商品类,对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三有”动物及相关商品采取删除并扣B类12分处理。

希望大家都好好爱护野生动物。不滥杀,不售卖,不食用野生动物。

关注疯狂的美工官网,每天分享不同电商资讯!

【随机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