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会员:
《天猫发票管理规范》自2018年8月生效以来,给天猫用户带来了方便快捷的发票体验,为了让更多天猫用户享受该体验,我们将对《天猫发票管理规范》的适用类目等进行调整,特此公示。
本次规则调整公示于2020年3月2日,“特定商品”新增将于2020年3月30日起分类目逐步生效,其他调整均于2020年5月11日统一生效。
主要变更点:
1、《天猫发票管理规范》“特定商品”的范围新增63个一级类目的商品及2个二级类目的商品;
2、消费者保障商家未按时寄出发票(或电子发票未按时线上回传)的赔付形式由天猫积分调整为赔付红包;
3、规则表述调整。
2、其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