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卖家2020年春节期间物流时效激励规则

2020-01-31 09:05:13  浏览:3548  作者:疯狂小编
疫情紧急,为尽可能得满足大家春节期间的生活需求,淘宝对截止2020年1月29日尚未完成发货,但在春节期间有意愿积极发货并最终达成到货时间要求的淘宝网卖家订单予以激励。具体激励规则如下:

一、激励要求

1、发货时间要求:

1)订单付款时间在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2日(年初九)期间的订单,于2020年2月7日(年十四)23:59:59前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

2)订单付款时间在2020年2月3日(年初十)至2020年2月9日(年十六)期间的订单,于订单付款后的48小时内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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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货时间要求:

1)发货地址与收货地址均在同一城市/同一省份内的订单要求次日达;

2)发货地址与收货地址均在江浙沪皖区域内/京津冀区域内的订单要求次日达;

3)除上述情形外,若发货地址与收货地址已跨省的订单要求3日达,发货地址或收货地址在新疆、西藏、内蒙古的订单要求5日达。

注释:*x日达是指从买家订单付款日期到妥投日期不超过x个自然日。

 

二、激励政策

经淘宝评估确认后,每一笔真实妥投并符合激励要求的订单,卖家将获得1元的激励。每笔订单仅可获得1次激励。

注释:订单是指买家向单一卖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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