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安全中心发布关于加强打击虚假刷单行为公告

2019-12-26 08:53:57  浏览:2252  作者:疯狂小编

12月25日消息 今日晚间,微信安全中心发布了《关于加强打击虚假刷单行为的公告》。

兼职刷单以“高回报,低投入,工作时间自由”等“优势”获得了许多人的青睐。微信表示,首先,虚假刷单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微信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坚决处理、严厉打击的态度,不管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其都将对相关帐号进行处理;其次,参与虚假刷单活动存在欺诈风险。对于利用刷单兼职名义进行的欺诈行为微信绝不姑息,将持续进行专项清理;也请广大用户不要参与虚假刷单活动,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为微信安全中心《关于加强打击虚假刷单行为的公告》全文:

临近年底,有些朋友想赚点外快回家过年。兼职刷单以“高回报,低投入,工作时间自由”等“优势”获得了许多人的青睐。然而这些宣传“工资日结、手机即可操作”的兼职却骗了不少用户,外快没赚到,反而还倒贴了钱给骗子冲KPI。

微信发布《关于加强打击虚假刷单行为的公告》

首先,虚假刷单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微信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坚决处理、严厉打击的态度,不管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我们都将对相关帐号进行处理;其次,参与虚假刷单活动存在欺诈风险。对于利用刷单兼职名义进行的欺诈行为我们绝不姑息,将持续进行专项清理;也请广大用户不要参与虚假刷单活动,以免上当受骗。

近期,根据用户投诉提交证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微信安全团队加强了对虚假刷单行为的打击治理,对所有经核实确认有虚假刷单行为的帐号进行了阶梯性处罚。

截至目前——

我们共计对12087个确认组织虚假刷单的帐号进行了限制登录、限制使用功能等处理,对6500个确认参与虚假刷单的帐号进行了限制使用功能处理,对24080个利用“兼职刷单”名义进行网络欺诈的帐号进行了封禁处理。后续仍将加强处理。

部分被处理帐号示例

微信发布《关于加强打击虚假刷单行为的公告》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刷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刷单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请广大微信用户不要轻信“足不出户、日赚千元”的虚假兼职广告而参与违法违规活动。

同时,刷单兼职也存在欺诈风险。根据用户举报数据得知,刷单兼诈骗举报量一直居高不下,甚至呈现走高趋势。受害人被骗的金额小则几百,大则十几万。

具体欺诈流程

微信发布《关于加强打击虚假刷单行为的公告》

为何刷单骗局早就被曝光,受害人却依然“前赴后继”,轻易地将自己的钱,甚至贷款借来的钱“刷”给骗子呢?

骗子的狡猾之处就在于,一步一步诱导受害者进入连环圈套:

· 利用高额回报,工作自由等广告吸引用户;

· 用虚假的公司执照,身份证,工作证等证件骗取用户信任;

· 前几次小额返回佣金突破用户心防;

· 以“规避平台打击刷单”,“任务要求刷够10单”,“IP异常”,“订单激活失败”等理由进行连环套路;

· 用户警醒后直接拉黑。

其实,骗子得逞最大的依靠还是用户存在“侥幸”心里,只要还有人幻想“低投入,高回报”,骗子就不愁没人入套。

微信安全中心提醒大家,牢记以下四点,避免刷单兼职欺诈:

1.刷单是违法的。虚假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违规营销行为,各大电商平台也一直在严厉打击,一经发现会将违规的相关帐号进行惩罚。如有利用微信社交平台组织、参与虚假刷单的行为,核实投诉证据后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2.从正规渠道找兼职。不要轻信他人,不要贪心侥幸,一般高收入、要交保证金、手续费的兼职大多都是骗人的。

3.不幸受骗及时报案。如果不慎上当受骗,应保存好相关截图记录证据,第一时间报案,通过警方快速冻结支付通道,及时止损。

4.投诉违法违规行为。为了避免更多人被骗,如果在微信发现有类似的不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微信客户端、小程序腾讯110 提交相关证据信息进行投诉。

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总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发布了《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其第二章第九条明确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应当依据可以查验的统计结果公布网络集中促销的成交量、成交额,不得对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是指,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关于其销售商品的销量、经营者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好评度评分、删除不利评论等有助于其产生商业利益、妨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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