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据说美工和文案都已哭晕在厕所!虽然小编和大家一样内心是拒绝的,可是我们又不能装作听不懂的样子。
新广告法的出台,吓坏了商家,忙坏了文案狗、美工狗,乐坏了围观的群众们。因为对于使用极限用语的商家一经发现便会被扣分并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吓死宝宝了!
针对此景,又有一批“新物种”出现了,不让我用“第一”,那我用“第二”总可以了吧。新广告法规定不能再使用极限用语,可就算不能说“国家级、世界级、最佳、第一、最大、顶级、最便宜、最新、首家、最新、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网首发、最新科学、顶尖、最受欢迎、销量冠军、独一无二……”,还是会有别的形容词来代替它们,比如以下几位。
广告既是一门生意也是一项表达的艺术,艺术创作必须要有充分的想象空间。现代经济的特点是在消费品极大丰富同时良好的用户体验成为稀缺,广告的问题同样是数量爆炸而优质内容稀缺。笔者认为,新《广告法》有利于提高客户体验,也有助于提升广告界的整体文案水平。那么,商家又如何应对新《广告法》呢?
提高文案水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将广告文案真实化
要讲真话,不要为短期利益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广告文案应聚焦于品牌的“态度”,用人格化的口吻来展现品牌的努力过程,而非结果。
2.塑造自己的品牌观念
经营观念能让品牌保持年轻,也能让广告具有延续性。塑造自己的品牌观念,让产品特性和功能整体包容在品牌观念之下,为观念所服务。
3.和消费者对话
在更看重自由与平等的消费精神下,新生代们的心理表征往往是需求平等感,需要被尊重。提出一个能引发共鸣的“观念”,再通过交互将此变成一种群体体验,这些 新型的沟通手法,可以成功营造一种新的营销模式。
4.让自己的广告有内容
用户越来越讨厌广告,就是因为它们太促销了。打动人心的故事,掷地有声的创意,足够优质的内容,这些才能把观众重新拉回到广告屏前。
新广告法的正式实施从法规层面上宣告了上一个营销时代的结束,揭开了新营销时代的帷幕。新《广告法》还有不少新规定,都是有利于市场规范的。有了新《广告法》的规范,少了广告的迷惑与模糊不清的承诺,消费者的权益能得到有效保障。
词穷的文案本身就是对营销最大的讽刺,面临新的挑战,文案狗表示已经成功收集七颗龙珠,等待召唤神龙。对于品牌商来说,这也是一个重新审视战略调整的机会。在这个画风急转的年代,你准备好升级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