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家对360卫士不陌生吧,几乎每台电脑都会安装。而一说到360卫士,脑海中闪过的就是一个绿色加号图案,但是这个图案在申请商标时,遇到的教训值得大家借鉴。
360的商标是一个绿色加号,被两个弧形组成的圆圈包围,这表示360致力于为用户构筑安全可靠的互联网环境。
当然,360的商标意识还是很强的。
从国家商标局上查到,隶属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的360最早于2010年2月10日就已经开始申请,而且一共注册有关360的商标895件。
▲图片来源:国家商标局
▲图片来源:国家商标局
但是令人始料未及的是,“360的绿色十字”商标突然被裁定无效,究其原因竟是商评委认为“360的绿色十字”商标与“红十字”相近,属于我国商标法中“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识”,所以无法使用。
说实在的,360和红十字两图对比,除了圆形、十字,你还能找出相近的地方吗?请恕我眼拙,我觉得吧,两个标志挺好区分的。
360创始人——周大炮面对此事,随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他认为“360绿色十字”商标具有特定表现形式,在经过长期宣传后已经有了独特的含义,而且“360绿色十字”和“红十字”两者有较大区别,要求撤销商评委裁决。
法院审理最终得出的结果与商评委一致,认为“360绿色十字”商标的图形设计、构图要素以及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都与“红十字”相似,构成近似商标,故还是裁定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就以其中的一个360商标为例子吧。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申请的注册号为13527888号的第35类“360文字加图形”商标。该商标在申请之后“申请被驳回,不予以受理”,目前商标已经无效。
▲图片来源:国家商标局
360作为国民版电脑杀毒软件,做了不小的贡献,服务陪伴了2.6亿用户十年,相信用过360的人,都不会把该商标认成“红十字”。为此360创始人在面对商标不予以受理的情况,不得不暂时屈人篱下,另想它法。
经过几番上诉,终于北京知产法院作出判决,并澄清:“360绿色十字”商标虽与“红十字”商标近似,但其太极球与“红十字”有着较大区别,并不构成近似商标。以此认定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应属不当,本院予以纠正。最后法院推翻了商评委的评审结果,360商标得到了保留。
从国家商标局查到,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于同年(2013年11月12日)申请的注册号为13527880号的第35类“360文字加图形”商标在2015年8月21日成功注册,专用权期限至2025年8月20日。
▲图片来源:国家商标局
随着国内知识产权市场的蓬勃发展,我国的商标申请已经跃居全球第一,如何有效的避免商标近似,成为每个企业关注的核心。
提醒
若商标的近似程度达到容易使人产生混淆误认,就会被判定为商标近似;若近似程度不足以使公众产生混淆误认的,则不应被判断为与在先商标近似。总之,只要不让大众“产生误从”,商标近似就能有效避免。
企业良好品牌形象代表着企业的名誉、信誉,也是企业诚信的体现,一个好品牌可能决定了企业的发展速度与高度,所以做好品牌保护很重要,也要提前做好商标的注册、保护和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