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电商的迅速发展及网购市场的不断繁荣,交易量、信用评价、商品评价等在电商平台的作用不言而喻,它们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决策。由此,网络“刷单”行为应运而生,逐渐演变成危害市场秩序的“痼疾”,降低了电商平台的信誉,也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很多在校的大学生和宝妈平时没有事情干,将刷单视作一个兼职赚钱的“好路子”,不费吹灰之力就可足不出户赚点生活费。由于法律意识浅薄,有的人还以此为业,误以为走上了“创业之路”。
刷单入刑
2013年2月,李某通过创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和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收取300-500元不等的会员费和4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李某某通过制定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及协助会员通过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在淘宝网上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进而提升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欺骗淘宝买家。截至2014年6月,李某某非法获利90余万元。
据了解,李某在炒信过程中非法获利的途径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会员费和培训费,每名会员需交540元;二是卖任务点的收入,以每个点5元的价格出售获利;三是帮助别人炒信获利;四是销售空包获利,通过代售空包的差价获取利益。
2017年6月20日,余杭区法院当庭宣判,李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予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方便快捷,赚钱轻松?
当前热门的刷单模式有两种:1.刷单人员聚集在私密的群里,有管理员发布刷单任务,群成员在淘宝中搜索宝贝并拍下付款,这种方式管理员事先将佣金、货款打给刷单员。2。以“公会”为平台,刷单人员集中在某语音通信平台的一个“房间内”,“等待”上级指令。由“主持人”负责放单、普通刷单元进行刷单,还有专职的培训师对入会的新人进行操作业务上的培训。
每个人在入会时需要交会费,不同的等级会费不同,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至尊会员,每类会员的提成不同,至尊会员的提成最高。
还有一种是由刷客垫付,成功后,客户将佣金和垫付款一并打到刷客的支付宝里。由于垫付的风险较高,所以佣金就是根据垫付的金额计算,垫付越多,佣金就越高,最多的一单能赚几十元。
刷单是否违法?
2013年,“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中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了界定,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刷客帮助刷单,导致消费者对网店的信誉产生了误解,没有了解到最真实的情况,最后可能造成消费者权益被侵害。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消费者无法了解真实情况下的交易,卖家的商品可能远远低于买家的预期,商品与买家的付出完全不对等,消费者最基本的公平交易权无法保障。
刷单行为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即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在刷单行为中,商家通过刷客的“作弊行为”提高自己的信誉,造成商品热销的假象,引诱其他消费者购买,这种不正当的手段有较大的危害性。
此外, 网店和刷客之间的交易行为是虚假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对于某些黑中介或网络卖家来说,收刷客几百元的保金跑掉,对刷客来讲是违权的;刷客也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大用户一定要认清现实,提高法律意识,不要参与网络刷单的违法行为,要学会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