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隐私关于快递业的新规未定期销毁快递运单最高罚10万

2018-04-01 08:56:48  浏览:3841  作者:疯狂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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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新规:未定期销毁快递运单最高罚10万元

《快递暂行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规行为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二)未定期销毁快递运单;三)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况,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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